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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中实小食品卫生安全制度

  

一、 凡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参加健康检查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二、 餐饮加工经营场所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

三、 食品加工储存、销售、陈列和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维护、清洗消毒。冷藏冷冻设备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设置应当定期效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 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有异味的食品不能食用应及时销毁。

五、 超过保持期及其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不能食用。

六、 储存食品的场所设备应保持清洁、无毒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七、 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离地离开墙标准为20公分),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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