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方案
金陵中学实验小学
指导思想:
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收集和处理住处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一个亮点,它是新课程理念的集中体现。它是一种综合课程,要求学生通过实践,获得感知、体验,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学生探究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课程总目标:
1.在综合实践活动中,亲身参与实践,注重亲历,自主学习,在开放的学习情境中获得积极的体验和丰富的经验。
2.通过综合实践活动,获得对自然、社会、自我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形成关爱自然,关心社会以及自我发展的责任感。
3.培养学生在生活中发现问题,独立地解决问题的能力,发展学生的动手能力,养成探究学习的态度与习惯。
4.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收集、分析、整理信息,提高思维能力,发展创新精神和综合实践能力。
5.学会合作、分享,养成合作意识、科学意识、环境意识,形成积极进取的个性品质。
年段目标:
三至四年级
1.欣赏自然世界,发展对自然的热爱,知道人与自然的密切关系,形成保护自然的意识。
2.注重生活卫生,能料理自己的日常起居。
3.发展人际交往能力,学会与他人合作、交流,融入集体。
4.尝试生产劳动,了解科学研究的过程,掌握获取信息,处理信息的力。
5.能自主提出问题,制定活动方案,并尝试探究,体验探究过程,获得经验的积累。
五至六年级
1.知道保护自然的重要性,从我做起,努力保护和改善身边的自然环境。
2.认识各种灾害及危险情境,学会自我保护,并具有生活自理能力。
3.走入社会,参与社区服务活动,体会其中的意义,逐步形成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
4.通过探索与研究,学会使用一些基本工具和仪器,具有基本的信息技术和能力。
5.能对感兴趣的自然问题、社会问题和自我问题进行深度探究,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时安排: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规定,我校自2008年秋季开始,全面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三——六年级每周3课时。
人员安排:
我校打破学科界限,根据教师的兴趣、特点,选用不同学科教师担任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教学,充分体现其综合性。
实施安排:
1.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克菲
副组长: 张敏
组 员: 汤晓婷 过静 金菊
2.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小组。
组 长:王克菲
副组长:张敏
组 员:王焱 王荣 张丽宁 胡媛 夏莉 张鹏
李丹 李有翔 汪莹 邱丹
3.教师培训
加强组织教师听课程改革的讲座。
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
勇于实践,在做中学。
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