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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真国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国旗下讲话

阅读:6493 作者: 时间:2011-12-12 17:24:00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第15周

国旗下讲话

做文明小使者 与青奥共成长

            ——法制副校长 陆真国国旗下讲话稿

 

同学们,你们知道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星条旗、太阳旗呢?为什么我们不每周换一种国旗呢?同学们为什么今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

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宪法是母法。 12月4是我国的法制教育日的十一周年,而宪法则是同学们必须了解的一部法律。如何理解宪法呢:宪法就象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就象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保护。

例如:宪法第3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宪法还规定了我们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标志,如国旗、国歌、首都等。(我们国家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首都是北京,这些都是宪法规定的,不能任意更改的)

宪法与我们小学生有什么关系?宪法中有哪些规定是跟我们有关的?

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因此,每个适龄儿童要上学,接受教育,这是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宪法保证我们儿童人人有学上)

宪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这24个字其实老师也常常会对你们说,但同学们可能今天才知道这其实也是宪法规定了的,那么你能做到这24个字吗?你能做好这24个字吗?

“做优秀中华少年,当合格世界公民”一名优秀的中华少年首先必须要遵守法律!一个国际化的大都市,遵守法律是公民必备的素养。同学们,2014年青奥会在不久的将来即将到来,青奥会不仅仅是青少年的舞台,也是我们所有人的舞台。我们不但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展示运动员坚强的意志和不服输的拼搏精神,更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展示我们南京漂亮的城市面貌、悠久的城市文化和我们南京人的自信与友好,让全世界都知道南京,了解南京,喜爱南京。

 作为南京的小主人,我们怎样向全世界的青少年展示我们的良好的素养?我们要记住这24个字“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我们要努力做到讲文明、守纪律、懂礼仪,做到言行优雅,语言文明,尊重他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例如:过马路要看清信号灯,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要走人行横道,不得翻越交通护栏,闯入快车道,甚至反其道而行之;不能在马路上三五成群地玩耍和嬉戏;过马路时,要注意观望;不要边走边看书;未满12岁的儿童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

同学们,南京申办青奥会的口号是与青奥共成长, 让我们做文明新风的引领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去践行成长的足迹,一起去见证圣火的光辉,一起为青奥会喝彩,一起为南京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