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金陵中学实验小学官方门户

联系我们
学校电话
025-86697099
邮箱:jzsx2008@126.com
地址:南京市金陵中学实验小学
学校微信
当前位置:首页 >文章阅读  |  返回前页
南京市金陵中学实验小学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阅读:8250 作者: 信息组 时间:2020-05-11 10:50:00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是需要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人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6、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 

7、灯具、电扇、空调、饮水机等电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关闭电源、以免长时间开机过热引起火灾。 

8.注意保持用电设备及周围的环境卫生,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9、室内各电器设施若发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校方有关部门,严禁自行处置。 

10、为了延长计算机的使用寿命,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并关闭电源开关。 

11、为了减少使用电器时的危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同时不要在电线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