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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三年级家长讲坛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

阅读:5975 作者: 时间:2017-05-10 15:25:00   

  “同学之间打闹,受到伤害,都有谁需要负起法律责任呢?”金中实小5月10日的三年级家长讲坛,同学们迎来了三(7)班韦任同学的妈妈,她给孩子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课。
   “所有18周岁以下的公民都属于未成年人的范围。”陈蓉蓉律师告诉同学们,在国内和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很多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宪法》及《刑法》、《民法》中亦有对未成年人的规定及保护条例。
   陈律师给大家举了一个陌生人故意搭讪尾随进行入室抢劫的例子,“如果我们遇到陌生人询问我们的家庭情况,大人在不在家,我们应该怎么办?”“不能告诉他!”同学们争相发表自己的见解,都知道在遇到陌生人的时候应该如何保护自己。
   在讲到自我保护的环节,同学们更是开动了小脑筋,想出来各种各样的好办法,“如果遇到坏人和坏事,我们应该往人多热闹的地方跑,并且大声呼救。|”“被抢钱的时候就给他,生命比钱财重要。”“一个人走路的时候也要提高警惕,多观察,防止尾随”……
   同学们通过一个个深入浅出的案例,明白了很多与自己的生活学习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堂生动的普法课太受欢迎了。 
   讲座缘由:家长陈蓉蓉,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平时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细节,希望孩子们通过讲座更加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信息员: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