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金陵中学实验小学水电管理制度
阅读:10596 作者: 信息组 时间:2020-05-11 10:49:00
节约能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水电资源的有效使用,从安全和节约出发,特制定以下水电管理规定:
一、学校水电管理人员要加强和重视对水电线路及设施设备的及时维护和管理,坚持每星期一和星期五全面巡查和不定期的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漏水、漏电、停水、停电现象发生,确保学校水电供应正常和安全使用。
二、全校师生要树立节约使用水用电意识,保护水电设施设备。对教室以及路灯的照明用电,学校实行专人负责,统一管理,按规定时间开关控制;对不能统一控制的教室、办公室要保证人离断电,杜绝浪费;
三、学校公用水龙头(包括厕所冲水设施),人人都要做到随手开关,节约用水,发现损坏立即报告。
四、用电使用规定如下:
(一)谁的班级谁负责原则。
(二)多媒体电器在非教学时段一律不允许打开。
(三)饮水机(空调)在下班后关闭电源,杜绝浪费及存在安全隐患。
(四)班主任负责安排本班电器管理责任人,全面负责电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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